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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營業地址
公司營業地址
在台灣公司成立公司就算無辦公室需求,仍需要登記營業地址。一般營業地址來源有大概有三種:辦公室租賃、商務中心虛擬辦公室、自宅,以下概略比較三者之利弊。
§ 公司設立地址比較
優缺點 | 辦公室 | 虛擬辦公室 | 自宅 |
---|---|---|---|
優點 | 有實際使用空間,對外營運有實體門面,稅捐機關較不會刻意刁難 | 成本較低 | 成本最低 |
缺點 | 成本較高 | 無經常性實體空間可供使用(但需要時可向登記之商務中心租賃)某些行業稅捐機關不允許設立在商務中心 | 房屋稅、地價稅會提高稅捐機關會核定屋主租賃所得 |
§ 自宅稅費比較
若選擇辦公室租賃或虛擬辦公室,成本視租金的高低而定。若選擇自宅登記則需考慮稅賦及所申報屋主的租賃收入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級距,當然若原來房屋即作營業使用,就僅需考慮屋主租賃收入之個人所得稅即可。由於各縣市的房屋稅率略有差異,下列僅以台北市為例。
自用住宅登記公司之稅費比較
項目 | 自用住宅 (未登記營業使用) |
營業用 | 租賃所得 |
---|---|---|---|
房屋稅 | 1.2% | 2戶以上:2.4% 3戶以上:3.6% |
- |
地價稅 | 0.2% | 1% | - |
水電費 | 家用計費 | 水電公司若得知住宅為營業用,會改為商用計費 | - |
個人所得稅 | - | - | 申報所得之5%~40%(目前租賃收入可以扣除43%之費用) |